党课讲稿:如何认识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度定位

2024-07-26 10.00元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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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3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条例》是一部提供全面系统的纪律执行依据的党内法规,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运转提供了“兜底性”制度保障。深刻把握《条例》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制度定位,对于认真学习《条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具有重要意义。

六项纪律”为党组织和党员设定行为准则

现行《条例》是200312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03123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其前身是1997227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条例》不断完善,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进行了三次修订。其中,2015年的修订,把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六项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2018年、2023年的两次修订,在延续“六项纪律”基本架构基础上,与时俱进对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完善。特别是2023年的修订,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突出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聚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条例》中的“六项纪律”,通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形成纪律规范体系,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设定行为准则。在法理学的视野里,“六项纪律”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着眼于发挥规范指引、评价、预测以及教育功能,从而引导党组织和党员明晰什么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为其划定“纪律清单”、提供行为标尺。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是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同时对其他纪律起到牵引带动作用。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廉洁纪律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展开,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中,符合党的廉洁要求,确保廉洁用权、廉洁行事。群众纪律聚焦党中央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行为红线,防范脱离群众危险。工作纪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盯有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缺乏担当精神、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等问题,针对性地设定行为规则,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其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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