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建筑退让地自行设置停车场(位)问题的调研报告

2024-09-04 10.00元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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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区建筑退让地自行设置停车场(位)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二次城市化”按下“快进键”,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停车供需矛盾扩大。十年净增常住人口XX人,2023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XX%和XX%,汽车保有量不断扩大,已超XX万辆。与此同时,集商贸、文化、娱乐和居住为一体的复合型新兴商业社区蓬勃发展,车位有限,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车位小事”是民生大事,加强停车管理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规范泊车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停车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处“灰色地带”,即利用建筑退让地进行收费的停车位。退让地范围内的停车位分为三种:规划时图纸上标明与建筑配套的停车位、政府部门为解决停车难问题而设置的停车位、建筑退让地产权单位自行设置的停车位。推动建筑退让地自行设置停车场(位)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为此,我们采用实地观察法、访问调查法、典型调查法、文献调查法等,通过小组集体走访XX综合行政执法局、XXXX公共停车管理有限公司、XX治堵办,实地考察建筑退让地自行设置停车场典型案例,全面摸清了XX区建筑退让地停车面上情况及其成因,基于此次调研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现行法规标准等文件关于建筑退让地的规定

通过梳理我国现行法规标准等文件相关规定,明确建筑退让地的定义、功能、所有权问题。此处对于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方便后续阅读。

(一)建筑退让地的定义

为不影响后续阅读,此处引用相关法规明确建筑退让地的定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明确规定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的定义,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用地红线是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建筑控制线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道路红线、建设用地边界内,另行划定的地面以上建(构)筑物主体不得超出的界线。

一般来说,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重合,建筑控制线退出用地红线一定距离。从上述三线的定义来看,道路红线以内为城市道路,道路红线至建筑控制线这块区域为建筑退线区范围,本文所说的就是建筑退线区这个区域。

(二)建筑退让地的功能

建筑退让地,具有空间分区、城市景观布置、人流物流疏导、消防安全布防功能。其介于城市道路与建筑之间,在公共开放空间(道路)与相对私密空间(建筑)之间起到连接作用,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增强道路采光;美化街道空间,展示城市文化生活;保障交通有效视距,有效避免交通事故;消防员在必要时刻进行登高作业,抢救人员,扑救火灾。

(三)建筑退让地的所有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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