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思考

2024-09-06 10.00元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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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思考

 

党的二十大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部署,并统一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创新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体现了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和工作方法。要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一体改革,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

一、深刻认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对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更好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物质技术基础的重要保障。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难度最大的现代化,对物质技术基础的要求更高,必须创造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完成这一任务,关键是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新质效越高,生产力水平就越高,就越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14亿多人口实现共同富裕;就越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越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就越能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更好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能够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有力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生产力大发展大跨越,走出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强大物质技术基础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二)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现实要求。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一些前沿领域开始进入并跑、领跑阶段。同时要看到,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适应我国科技事业新的历史方位、发展要求,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藩篱,应对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挑战,要求我们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走好走实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必将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推动我国科技实力加快实现质的飞跃、系统提升,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牢牢掌握发展主动,引领我国从创新大国跃升为创新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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