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2024-12-2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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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本着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xx小学听课制度如下:

-、听课节数

普通教师每周不少于X节课。教研组长每周听课不少于X(期中一节为本学科课程),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X节,教导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X节,专职教研员每周听课不少于X节。

二、听课的要求

1.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

2.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等。

3.听课记录中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

4.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5.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本班同学学习的情况。

6.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三、听课的种类

1.推门听课:指校长室、中层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随机听教师的课,事先不打招呼。

2.公开课听课:指由教务处组织每两周一次的教研组公开课活动,每个教研组每学期公开课不少于X次。

教务处制定好一人一课日程,由教研组长预先安排好上课教师名单,并提前告知本组全体教师。

一般安排在本学科的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教研组长要预先通知教师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参加活动。

相关行政人员参加活动。

上课结束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

听课及评课、议课是必须参加的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须向教务处请假。

四、听课的检查

1.学期检查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分为期中1次,期末1次。

2.教导处负责将汇总结果通过公示栏向全校公示,

3.期中检查时,听课节数本着“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

4.起初、期中、期末三次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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